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藏品資訊
同治六年李圭山立賣盡杜絕契藏品圖,第1張

圖檔授權標示:


同治六年李圭山立賣盡杜絕契

李圭山、李圭山

立契人:李圭山

圖書文獻類 - 文書檔案

古文書

1867~1867

長:45 x 寬:44 (cm)

立賣盡杜絕契人港西里新庄仔庄李圭山。有自己明買過旱田一宗,年配納番大租粟八斗,土名坐在崙仔頂土葛堀頂。其東西四至界址俱登載在上手契內明白。今因乏銀別創,先問盡房親人等不能承受,外托中引就向萬丹街李廉兄賣盡絕出佛銀一佰五十大員正。銀契即日仝中兩相交訖,其田遂即踏明界址付銀主起耕掌管,收租贌佃為業。言約自今一賣千休,日后子孫不敢再言貼贖生端滋事。此係兩愿,各無反悔。恐口無憑,故立賣盡絕契一紙,并繳上手契九紙,合共十紙,付執為炤。 即日仝中收過契面佛銀一佰五十大員,完足再炤。 另批明旱田內有風水數穴,不得趕遷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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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錄號:20070010364

本物件為西元1867年(同治6年)李圭山立賣盡杜絕契,張數為張。戳記有。立契人為港西里新庄仔庄李圭山。有自己明買過旱田壹宗,年配納番大租,土名坐在崙仔頂土葛堀頂。因乏銀別創,賣與萬丹街李廉兄賣盡絕出,交易金額為佛銀150大員。清代臺灣土地多為一田二主,有大租、小租、佃戶等層層關係。此約出現「番大租」,係表示此筆土地需繳納租金、租谷或租粟給番業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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